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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整理就是……
9月酒駕,被罰駕照靜止100天->隱匿->球團得到通知->向聯盟舉報……
(當時我就有發言說:現在斗山補了很多捕手進來,不比當初,釋出不必覺得可惜。)

結果~
斗山內部懲戒委員會:決議釋出。
然後前兩天KBO 也開賞罰委員會:
依規則151條,被駕照靜止處份者,禁賽70場。
未在裁罰10日內向所屬球團及KBO申報,也以151條的其他事項造成損害名聲,在原70場加重10場~總計80場禁賽處罰。


都已經釋出了……
也不是一軍或1.5軍的選手,頂多1.9999軍,甚至今年二軍也不是他主戰~
養了很久一場空!
別隊應該也沒有要他,
我覺得禁賽只是空罰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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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커브여왕옥혜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